我要查询 : 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证补办户口迁移证用途

办理条件

居民户口迁移

一、户口迁往市外

二、荆州市内户口迁移

学生户口迁移

一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

二、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落户

三、退学人员户口迁回

办理材料

居民户口迁移

一、户口迁往市外

(一)入户申请表

(二)户口簿原件。

(三)居民身份证原件。

二、荆州市内户口迁移

1、《入户申请书》(手写申请材料、签名、留联系电话)。

2、双方身份证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。

3、申请人、投靠人双方户口所属居(村)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
4、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

5、迁出地乡(镇)计生部门证明。(此件不作为必备件)

学生户口迁移

一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

(一)《户口迁移证》和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(与现工作单位一致);

(二)毕业证书

(三)与录(聘)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(聘)单位人事、劳动管理部门的录入批准通知或证明

(四)居民身份证原件。

二、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落户

(一)《户口迁移证》和《湖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(与现工作单位一致)。

(二)毕业证书。

(三)与录(聘)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(聘)单位人事、劳动管理部门的录入批准通知或证明。

(四)居民身份证原件。

三、退学人员户口迁回

(一)学校的《退学证明》或《开除学籍证明》等

(二)拟迁入地直系亲属《居民户口簿》。

(三)《户口迁移证》

办理流程

1.申请人向户口转入地提出申请并递交材料

2.派出所审核材料,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领取《准迁证》

3.返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,领取《户口迁移证》

备注:关于荆州市内户口迁移业务,实行市(县、市、区)内迁移网上一站式办理的户口迁移,不再使用户口准迁证、户口迁移证,公民持相关材料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。不需审核的,直接受理;需审核的,按派出所、县市局二级要求办理。

办理地点

户籍所在地派出所

1、北门派出所

荆州大道—(0716)8402545

2、御路口派出所

学苑路29 —(0716)8021948

3、纪南派出所

枣林南路10—(0716)8412106

4、荆州市西城派出所

郢都路1号—(0716)8494411

5、荆州市东城派出所

张居正街5号—(0716)8456110

6、荆州市太湖派出所

318国道附近—(0716)8834110

7、菱角湖派出所

菱湖路119号附近

8、荆州市李埠派出所

荆堤路132 —(0716)8803110

9、荆州市马山派出所

马北路4— (0716)8862005

10、荆州市八岭山镇派出所

连郢路20—(0716)8836468

11、弥市派出所

弥陀寺西街88—(0716)8717371

办理时限

办理时限:35个工作日